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蝉联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14.01.2015  00:42
 

近日,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2014年度“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继2011年获得“全省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再获佳绩。

近两年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生产、质量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把文明创建与推动院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积极培育单位文化,着力改善内部环境,全力营造团结一心、积极进取的和谐氛围。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还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在各类灾害发生后,全院党员带头捐款、捐特殊党费共达10万余元。2012年喜获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表彰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殊荣,单项业务工作多次受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表彰,院在全国林业调查规划院和省林业系统当中具有一定的美誉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实现了人才培养、生产和质量、社会服务、文化引领等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站在新的起点,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将珍爱文明荣誉,共享文明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增强文明单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院文化建设,不断探索文明单位创建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开创院工作的新局面,促进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好更优服务全省林业中心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