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果园烧杂草时引发火灾被拘留十天

17.04.2016  18:47

昨日下午银川市大新镇大新二队村民赵某在果园烧杂草时,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导致火势向四周蔓延,并将刘某院子里堆放的汽车废弃配件引燃。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兴庆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大新镇派出所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消防部门介绍,16日下午17时许,赵某一人在果园里焚烧杂草,突然风向发生变化,火苗顺着风向刮到了刘某的院子里。由于刘某院子没有围墙,且堆放的汽车废弃配件有很多橡胶、塑料等易燃物,很快将废弃的汽车配件引燃,越烧越大。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火灾,一个多上时后火灾被扑灭。经调查,赵某对自己点燃杂草,不慎引起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兴庆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大新镇派出所决定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较多,火灾危险性大,希望广大社会群众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风天气严禁在野外使用明火、烧荒、烧秸秆等,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