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柏村镇开展《刑九》涉安知识宣传教育

08.11.2015  09:39

  

  针对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中关于中有关交通违法行为的修改内容,贵州省务川县柏村镇及时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此次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杜绝辖区内驾驶员因“不知情”而违法犯罪。在宣传活动中,柏村镇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相关工作部门利用赶场天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讲解《刑九》中四种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详细讲解每种违法行为所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是校车和客运车严重超员超速行驶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三是对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负直接责任的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四是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行为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入罪。

  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和驾驶员朋友们发放《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有关交通违法行为的修改内容,与司机朋友们息息相关》资料2000多份,接受驾驶员和群众咨询50多人次。柏村镇通过这样不断的宣传教育,驾驶员又增加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给辖区内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又增加了一道“安全防护墙”。(杨林 王振)


图为《刑九》涉安宣传活动现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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