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召开《贵州省北盘江、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会

25.09.2016  13:06
 

9月18日,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召开《贵州省北盘江、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讨论会,本次会议由省环保厅姜平副厅长主持,水环境管理处、规财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我中心详细介绍了《办法》编制的意义、目的和具体方案,各部门领导和同志对《办法》中涉及的考核标准、补偿单价、承担比例、超标因子等要素进行充分探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四条流域环保现状而制定,姜平副厅长强调要抓住国家生态补偿核心思想,对全国及我省已开展的生态补偿试点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分析,结合实际让《办法》保有延续性、可行性、公平性。课题组将根据领导及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认真修改,以确保《办法》编制工作有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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