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例为鉴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06.02.2015  18:04

                2015年1月5日,黔西南州纪委下发了《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州纪发〔2015〕1号),对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筛选,编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一),1月8日,安龙县纪委以安纪发〔2015〕2号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1月13日上午,安龙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了《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州纪发〔2015〕1号)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通过集中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违规公款宴请、违规发放过节费、公款旅游、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举办“升学宴”等典型案例。    通过学习,在灵魂深处受到强烈的震撼,试想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反腐斗争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老虎”相继“落马”,中央纪委先后十余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问题发出通报,形成强大的威慑。但还有一些人不收手、不收敛,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忌惮。作为党的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却变作戏法贪图享受,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是典型的“四风”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通过案例学习,从中受到深刻的教育。一是从中央惩治腐败的力度分析,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以反面案例为镜,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要加强廉政学习,关注中央、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方向,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上来,坚决拥护党中央惩治腐败的英明决策。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腐败的重要论述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为载体,强化自我约束,积极作为,做到自警、自醒、自勉。三是要深刻认识腐败付出的高昂代价。既政治前途的代价、个人名节的代价、经济的代价、家庭的代价、子女前途的代价。四是只有把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把自己关进制度“笼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摆正位置,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切莫存在侥幸心理,才能确保不碰“高压”、不越“红线”、不踏“雷区”。 (  万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