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1.03.2015  16:06

               

   铜仁市检察机关自2014年5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以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6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人,查办破坏环境资源职务犯罪14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13件,针对环境污染发出检察建议33件,约谈涉污企业3起,为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铜仁百姓富、生态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的迫切要求,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确保“铁腕治污,不欠新帐”,根据省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市检察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认真开展好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及时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两级院分别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一要始终立足我市生态优势和特点,加强与生态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重点加大对锦江、乌江、松江、舞阳河、印江河等重点流域;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洞国家级风景区、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阡佛顶山自然保护区等风景名胜区;万山及其周边地区“土法炼汞”等的治理力度,力求取得效果。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创造铜仁经验,传递生态环境正能量,提高铜仁各风景名胜区知名度。二要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易发多发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三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改革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督促起诉制度、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度、生态环境司法恢复和赔偿制度,为推动改革积累经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坚决纠正生态环境执法中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以罚代刑、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山更青、水更洁的美丽铜仁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