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三强三铁”教育活动

18.11.2016  17:06
  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三强三铁”活动后,省检察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主体教育作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丰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全省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

   一、紧扣“强教育”狠抓落实。 一是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全省检察机关党务培训班、省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联络员培训班等,专项对检察长、纪检组长、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联络员进行培训,率先践行“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求,较好形成了示范引领、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学习效应。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内设机构的主体作用。采取个人自学、党小组学、党支部学、处科室学、组织活动学和网上互动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思想政治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开展党章党规测试,“三强三铁”主题征文活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专家辅导授课,“六个能否”和“六个怎么看、怎么干”专题研讨会,“七一”重要讲话学习交流会,《准则》、《条例》专题宣讲会等系列活动,做到了“学在日常、抓在经常”。三是创新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方式。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开展集中学习、专题交流会、“两微一端”优秀征文等活动,以学习内容上的“”,学习方式上的“”,落实学习质量上“”,有力促进了学习经常化,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检察干警的学习观念进一步增强,整体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紧扣“强管理”狠抓落实。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始终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16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方案》和《2016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结合“一岗双责”,明确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以责任压力传导倒逼管理落实。二是强化建章立制。结合检察机关机构职能、岗位特点和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研究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岗位职责(试行)》《检察人员召回管理具体办法》和《2016年度检察业务考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向惩戒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具体措施,初步建立了适应检察工作性质特点的全员化、精细化和激励化的管理模式。三是强化警示约谈。开展警示提醒约谈,注重预警性管理,制定《贵州省检察机关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暂行办法(试行)》,先后对9个市(州)及省院班子成员共20名厅级干部、34名处级干部和5名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约谈1189人(次),厅级干部20人(次)、县处级干部196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973人(次)。四是强化案件管理。紧扣司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改革为核心,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以深化拓展数据信息化管理为平台,加强案件动态管理,先后完成3500余案件评查工作,及时高效处理网上12309一体化工单2011条,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执法办案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紧扣“强监督”狠抓落实。 一是切实加大“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实行下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年度述职以及上级院班子成员帮带制度,强化下抓一级、下管一级监督落实,有效加强了对市(县)两级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数据库,定期检查和更新档案,实现了常态化、信息化、动态化监督机制;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派出3个巡视组对遵义、安顺、铜仁市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巡视,查纠问题。二是增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实效。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和管理实现历史性跨越。先后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范干预过问案件零报告制度》,制定规范司法负面清单,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措施,做到查处司法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三是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查。聚集“三强三铁”,突出督导教育、督导管理、督导监督和查找解决问题,准确定位督导目标、措施和要求,制定《“三强三铁”主题教育督导方案》,确立了4类32小项督导重点内容清单,细化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院“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内容和要求;确立18个不同类型院为重点督导对象,以点带面、分类督导,夯实和加强基层一线的主题教育督导,基层院督导力量薄弱、督导能力不足、同级督导乏力的问题明显改善;运用督查成果监督,将日常检查与节点检查、专项检查与融合检查、总结检查与评估检查相结合,加强教育成效督查,先后下发督导通报4期,1个市级院因活动组织不够扎实、9个部门和基层院因学习研讨不够深入被通报,切实形成压力、激发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