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检察院晒“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02.11.2015  10:41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临街大门的LED显示屏上“晒”出了该院各部门 “权力清单”,引得群众驻足观看。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为健全规范司法程序、标准和责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落实办案责任,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该院组织各科室干警对各部门的职能及权力进行了梳理,编印出一套《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囊括了该院各个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并安排干警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切保更多群众知晓。截至目前该《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共累计发放500余份,并就检察职能和权力问题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

同时,为确保检察权利与职责更加透明,接受更多监督,该院还通过临街LED显示屏及制作检务公开宣传栏、以微信平台向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方式 “晒”出“权力清单”,方便群众了解,邀请各方监督。此外,该院还要求各科室干警在办案时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权力清单”,把公布本部门及检察官的权力义务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或者社会公众

对检察机关超出权力清单乱作为、瞎作为或者对着权力清单不作为等都可以提出意见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权力清单’实质就是‘责任清单’,只有明确检察人员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广泛接受监督,才能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该院检察长吴军如是说。

付仁高 王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