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检察院给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10.12.2015  11:47

               

 

2015年12月8日下午,贞丰县检察院在该院六楼会议室给两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亲属共九人发放救助金三万六仟元,县政法委领导、本院领导、县信访局领导、救助对象所在乡镇领导及救助对象亲属、特约检察员、本院控申、公诉、侦监、民行、监所、计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发放仪式。 受检察长王夏林的委托,该院副检察长周常柏等人将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刘某等人手中,手捧救助金,被救助者激动不已,衷心感谢党和政府送来的温暖。 此次对刑事被害人及亲属发放救助金,主要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亲属因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也未能得到其它救济、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一定金额的救助,让一些遭受严重刑事犯侵害,生活严重困难的被害人及亲属感受到司法机关和社会的关心温暖,燃起希望,勇敢地面对当前困难。刑事救助金的发放,是贞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的体现。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依职权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进行救助,体现了国家对刑事被害人及亲属的抚慰和关怀,有利于促进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