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纪委督查组到雷公山保护区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01.08.2016  22:13

7月29日,黔东南州纪委第四督查组组长张宪一行3人到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局党组今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上半年来,保护区管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考核评议,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以开展“铸勤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内法规教育,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始终做到纪律条规常提醒、重点部门风险岗位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做到常态化给党员干部“拉袖子”、“拍肩膀”,有效地遏制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为推进保护区建设事业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保护区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文件、制度以及纪律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监督清单,督查组对保护区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及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强调,一要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先进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二要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要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立足日常监督,实现廉政关口前移,严防各种风险隐患。

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朱新明在座谈会上表示,局党组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更加重视、更加努力、更加坚定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督查组提出的要求,将抓紧研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