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25.09.2014  11:00
 

9月2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构建“两江”生态安全屏障、有效保护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提供良好的生态条件,决定从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要求,以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公益林区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区域为中心,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刘远坤为召集人,省委、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等17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协调机构,负责全省“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也将同步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要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和战果信息报送。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守住生态底线,保住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