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

09.02.2015  11:39
 

近日,毕节市大方森林公安在深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利剑行动”的专项执法行动中,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

1月26日,大方森林公安接到报警称,有不法人员在大方县兴隆乡境内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来自重庆的郑某在没有相关狩猎许可的情况下,伙同其它两人在大方县兴隆乡使用带瞄准仪的高压气枪射杀当地栖息的野生鸟类,共杀死苍鹭1只、白鹭3只、池鹭1只、斑鸠7只。办案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询问得知,郑某等捕杀野生鸟类是为了食用。因郑某等为初犯,态度良好,办案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罚款2500元,没收非法狩猎枪支1支,没收非法捕杀的12只野生鸟类并就地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