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森林公安规劝3名网上在逃人员归案
28.07.2015 16:2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推进公安机关“风暴”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网上在逃人员归案工作。2015年7月中旬,黔东南州榕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多次进村入寨,向在逃犯罪嫌疑人父母、亲朋宣传法律政策,经民警大量工作,一周内成功将嫌疑人罗某华,潘某耸、潘某腰等3名网上在逃人员规劝到案,破获了2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12年8月2日,榕江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该县三江乡乔尤村怎故组寨脚河边竹林内查获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树蔸1个,楠木原木4支。经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木材进行鉴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润楠,蓄积8.0592立方米。经立案侦查罗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罗潜逃。2015年7月7日对其开展上网追逃,2015年7月16日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
2015年7月5日凌晨,榕江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称:该县八开乡高随村寨角“后纽生”坡有人盗采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并现场抓获一名涉案嫌疑人。经专业技术人员对高随村寨角“后纽生”坡被毁坏的树木进行树种和蓄积鉴定,被毁坏的树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润楠,蓄积18.174立方米。榕江县森林公安立案侦查,对现场群众抓获扭送的嫌疑人王某练刑事拘留。经查,参与盗采楠木的还有潘某进、潘某耸、潘某腰等三人。7月16日,嫌疑人潘某进在家人陪同下到森林公安机关自首。同日对外逃的潘某耸、潘某腰开展网上追逃。7月17日、20日潘某耸、潘某腰分别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华被榕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潘某进、潘某耸、潘某腰被榕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8.07.2015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