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443”模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01.03.2016  17:58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铜仁市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劳资矛盾凸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较突出,农民工群体上访时有发生。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等问题,铜仁市人社局全面推行“443”管理模式,从源头上预防侵犯劳动者权益案件发生,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四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一是建立实名制发放工资制度。由用工单位按月委托银行实名代发农民工工资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时督促用工单位“月支付、月结清”。二是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依照规定预存工资保障金,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障金而办理相关手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三是建立工资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在建和新开工项目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台账,按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及时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建立工资支付诚信档案制度。建立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用工单位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四转变”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一是变无序用工为计划管理用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临时用工人数,不得无计划、超计划临时用工。二是变直接用工为社会化、市场化用工。规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除专业技术岗位可由用工单位自主选择用工方式外,不得直接与临时用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均采取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社会化、市场化方式用工,将机关事业单位从繁琐的劳动关系管理中解脱出来。三是变单一就业为引导自主创业就业。对《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的临时用工,由用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劳动关系清理,统筹安排,逐步过渡化解,大力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扶持他们自主创业就业。四是变无责可追为有责可追。对违反《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计划超计划用工、非法用工的单位,将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入用工单位诚信档案。

  “三覆盖”扫除劳动监察执法盲点。一是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二是实现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全覆盖。对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劳动监察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取得兼职劳动监察执法员资格,使劳动监察执法的触手延伸到乡镇、街道。三是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按乡镇、社区行政管理区划录入网格,实时进行动态监控,督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