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正安县安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6—2030年)

18.06.2016  00:45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正安县安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根据批复,正安县安场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解放路东侧,南至牛王庙,西至八圣宫,北至万徐公祠,包括解放路中段两侧建筑,面积3.7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东至环城路,南至希望路,西至西环路,北至牛角井,面积24.8公顷。

批复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及保护措施。重点保护安场镇“三山四水,一街八巷”的自然空间格局和古商贸建筑群。

批复要求当地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协调好名镇保护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更新配套的关系,重视综合防灾工作,加强名镇环境治理,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要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安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和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

遵义市人民政府和正安县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切实做好安场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