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规则,磕死的不只是人情味

20.11.2015  15:03

               

 

攀枝花重度残疾人士夏宏因其未享受到残疾人购票的半价优惠,遂把成都铁路局诉至法院。11月6日,夏宏及其妻子邱洁来到本报反映:10  月  22  日,夏宏带领7位残疾人士在成都车站购买前往德阳旅游的火车票时,要求半价购票未果。同月28日,他们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成都铁路局。11月3日,该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11月19日 中工网) 出行坐车有半价票,景点旅游有半价票,就连电影院看电影现在都有半价票。半价票的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就像一开始它出现的宗旨是照顾老、幼、残等特殊人群一样,这是社会给予他们的一项福利,也是人们美好品德的一种表现。而现在,享受不到半价票或者享受不到想象中的优惠,让一些人死磕规则,非要较个真儿。本来方便群众的人情味,也随着民众法制意识增强转过来“渴死”了惠民政策。 认真来讲,半价票的执行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如乘车的1.2米身高要求,购票的学生证、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而社会上很少有人或其亲人没有享受到这个“人情”政策的。从小时候跟随大人免票、无票乘车,到上学时享受到的各种学生票优惠,到老了的老年人半价。这些福利是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而这其中不免碰到尴尬的情形,如身高1.2米的零界,乘车经常面临着要检查的要求;如购买不在在学生证乘车区间的火车票,想要购买学生票等。死板的是规则,执行的却是人。人情味在弥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忽略身高超要求、忽略乘车区间等。人情味不是说是对规则的无视,只是在规则的零界限给予大众方便。 社会的进步带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都知道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为它证明有法可依已经深入人心。可是死磕规则,以期达到自己目的,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文章开头的夏宏状告成都铁路局,说不给自己办理半票。大家都没有错,因为都有规章制度在那里。残疾人坐火车半票是早已明晓的规则,但具体的什么样的残疾人不能享受半价优惠却很少有人知道。《办法》规定残疾人享受优惠,可又没说明是否一定是半价优惠。而从这点来说,大家都有责任。陷法官于“两难”。 目前国内主要交通工具只有地铁没有半价票,而一旦死磕规则不放,势必逼迫其他交通工具向地铁借鉴,危及此项惠民政策,半价票规定更会严格执行。情况一旦发生,人情味将被“磕死”。况且,我们认真回想一下,任何要求补票的行为,在查明属于规定内时,何时再被要求补票。 依法理性维权,让规则和人情味和谐相融于社会,这是全社会需要上好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