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社局:社保惠民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24.10.2017  15:54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期盼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改革性任务加快推进,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不断增长,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管理和经办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向着“更可靠的社会保障”目标不断迈进,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社保覆盖更全面

五年来,毕节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长。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从342.76万人增长到484.54万人,增幅达41.36%,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87.24%,累计征缴各类社保基金达184.9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4.6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4.6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23万人。社会保险正在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加快推进。

社保体系更完善

五年来,毕节市人社局统筹城乡、健全机制,全民社保体系基本建成,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新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参保人数从2013年271.9万人增至的324.61万人,增幅为16%,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71704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为31234人。

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全省统一信息系统缴纳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接续;全市已有19.48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在职人员均已建立了职业年金;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9万退休人员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10105人通过7号文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积极探索职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总额控制管理为主,单病种定额结算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目前已有2952名人员参保;截止目前,与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兵团)共937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大力实施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同舟计划”,将事业单位和“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大力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及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建立工伤认定合议机制,完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管理规定。2013年来,共有5371户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累计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0.11亿元,支出工伤保险待遇9.81亿元,共有744个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农民工6.67万人。完成工伤认定17420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22051人次,共计支出工伤保险待遇9.81亿元,切实分散了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充分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通过部门联动、数据比对、入户调查、信息录入,充分摸清我市参保底数,进一步夯实扩面征缴基础。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全市累计发卡204.4万张,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了就医、购药、信息查询、缴费等102项应用。全市类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和社保基金内控、人社系统全程监督、专项督查等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社保政策更惠民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至今实现了13连涨,年平均涨幅达10.3%,每月基本养老金从523元调增至2208.9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3年的60元上涨至75元,涨幅达到20%,充实了老百姓的钱包。工伤保险待遇先后2次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0%,进一步凸显工伤保险“防贫济困”作用。医保惠民政策密集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报销额度不设“封顶线”,住院起付费降低5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提高20%,实现目录范围内的100%报销,诊疗目录进一步扩大,特殊门诊病种种类大幅增加,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50%。生育保险全面实行生育津贴发放政策,生育医疗费在“三目录”范围内实现100%报销。失业保险金从2013年的721元增涨到1176元,涨幅高达38.6%,为全市196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814.9万元......

不断降低企业社保成本。2013年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0.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阶段性降至19%;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区分,由原来的3类和煤炭开采行业按设计年生产能力进行缴费统一划分为8类,费率合理调整为0.4%至3%之间,费率降幅最低达25%,最高达80%。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5%,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仅2016年,就业为企业减负2.5496亿元。

经办服务更优化

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六个人社”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流程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严格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容缺受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深入“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将宣传调研和督查走访结合起来,使政策宣传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督促落实到一线、转变作风到一线、服务工作到一线,促进工作落细落小落实。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在全市2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保”,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全市统一使用“社会保险全省统一应用系统”“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信息系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系统”,进一提高经办服务效能,开通了“毕节人社通APP”,群众通过手机就可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和医保信息.......市社保局2014年、2015年连续2年评为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分中心,2015年获评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单位。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毕节市人社局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新理论,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民生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让群众享受到满满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