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出台《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方案》

11.12.2014  13:39
 

近日,毕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毕节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毕节市正在开展的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有力保障。

方案》明确,要重点围绕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城镇周边、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通村公路、重要河流、重要水库、湖泊周边、工矿区、产业园区、高效农业示范园等进行布局和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94万亩荒山造林绿化任务,让山头绿起来,景色美起来,花果香起来,腰包鼓起来。

方案》指出,荒山绿化实行营造林先建后补的模式,乡(镇、办事处)是具体责任主体,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荒山绿化负总责,实行任务、责任、资金、考核“四到县”制度。全市荒山绿化总投资4.67亿元,一是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战略储备林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投入1.61亿元;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转移支付资金(三江源项目资金)与县级财政投入3.06亿元。

方案》要求,一是要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组织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市荒山绿化指挥部,全面领导全市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各县(区)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办公室。二是要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广泛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市、县、乡三级党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把荒山绿化作为驻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三是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投资、部门筹资、企业出资、社会集资、劳务折资”的造林绿化多元融资机制。四是要建立种苗供应机制,确保建设需要。建立乡镇自行育苗为主,国有林场保障育苗为辅的“政府定价、乡镇组织、就近育苗、定向供应”种苗供应机制。五是要建立技术指导机制,保证建设质量。制定《毕节市荒山绿化技术指导手册》,推行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种、有害生物防治、抚育管理以及检查验收全过程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六是要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各类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网络宣传等媒体,要加大荒山绿化宣传比重,突出抓好媒体宣传、新闻宣传和言论宣传,全面营造绿化荒山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七是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市林业局牵头对荒山绿化工作实行10天一报送、一月一汇总、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和全年一总结制度。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区)、乡(镇、办事处)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并进行考核、公布、排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将荒山绿化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对苗木培育、资金使用与管理、干部履职作为等情况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