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

26.03.2015  18:31
 


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现场

3月21日,毕节市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毕节市林业局班子成员,各县(区)林业局(农办、经发局)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石漠化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营林站长、种苗站长、检疫站长、森林公安局长、天保办主任、国有林场场长,育苗企业代表及市直林业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毕节市林业局局长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2014年林业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的林业发展形势,部署2015年林业工作。

彭华昌指出,2014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862.12万亩、覆盖率达到46.2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636.99万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87.52万亩、2.17个百分点、149.27万立方米;石漠化总面积下降到5436平方公里;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上升到32.08%,比上年增长2.2个百分点。这些成绩得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将毕节市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范围,今年2月,国家林业局又将毕节市列入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承担了4项改革任务。国家林业局授予纳雍县“中国珙桐之乡”、赫章县“中国野生韭菜之乡”、威宁县“中国黑颈鹤之乡”称号;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和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省政府批准纳雍县成立省级珙桐自然保护区;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共青团贵州省委授予赫章县海雀村、大方油杉河省级森林公园和纳雍县大坪箐国家湿地公园“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市林业局全票通过市一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评议,连续11年获得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空前重视,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团结一致、艰苦奋斗。

彭华昌要求,为确保完成2015年营造林141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149.79平方公里,育苗面积1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林业投资增幅8%以上,实现林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要抓好新造林的补植补造和核查工作,全市3月25日开始对去冬今春造林进行市级核查,会后,各县(区)要抓紧上报小班数据、及时查缺补漏,积极配合核查。要作好2015年度造林准备,年底将启动120万亩造林任务,其中荒山造林94万亩、其他造林26万亩。要进一步搞好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美化,红线外荒山10米、耕地5米范围内实现有花有果,有树有草,着力打造最美高速。二是切实抓好苗圃建设。每一个林场必须建立保障性苗圃,繁育优质生态林营养袋苗、经济林苗、绿化苗等。苗木种源要尽量采用本地优良品种和乡土树种,如黔核6号、7号、纳雍玛瑙红樱桃、黔西红宝石软籽石榴,檫木、桦木、响叶杨等。其他育苗企业必须在毕节范围内育苗,一经发现从外地进苗充数,取消其种苗生产、经营资格,鼓励育苗企业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立永久性苗圃基地,实现经济、绿化双重效益。各级种苗站要加强苗圃育苗指导和调查,了解掌握各类苗木的生产状况,确保绿色毕节建设需要。三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继续抓好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面总结的同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林政、公安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严格依法行政。要强化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四是切实推进林业改革。按照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要求,抓好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试点;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完善财政扶持制度试点;完善森林保险制度试点等四项改革。同时,在森林资源收储、苗木供应、综合执法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切实抓好资金到位兑现。通过积极努力,千方百计抓好到户补助、造林补助等资金的兑现和到位。六是要切实抓好科研推广和项目争取工作。2015年,科研部门要在组织培养、种子检验检测、林产品质量检测、土壤分析化验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项目争取上,要认真研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作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七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快作风转变,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坚决避免在林业工程实施中滋生腐败现象,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会上,参会人员分组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15年工作安排等工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