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贯彻落实全省营造林推进会议精神

29.12.2015  17:46

12月25日,毕节市林业局及时组织全市10县(区、管委会)林业局长、分管营造林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和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80余人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集中学习贯彻204日召开的全省营造林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毕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安排,再次对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提出: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营造林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动摇,及时解决营造林技术指导力量不足等问题,配齐配强配优营造林工作人员,对造林绿化工作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花资金,做到重点工程亲自指挥、工程进度亲自调度、工程质量亲自督查,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高效推进。二要强化督查考核。切实执行“三天一快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年终一总评”的动态跟踪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制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联合督办督查和实绩考核部门开展督办督查和动态跟踪考核,使用好督查考核结果。三要强化机制创新。继续执行四到乡、先建后补、订单育苗等造林绿化新机制,积极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从事造林绿化,鼓励和支持农户将林地、坡耕地向企业、专业协会、合作社、种植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合作社+村委会+基地+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四要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按照毕办发电〔2015〕128号文件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资金到位兑现不好等问题,落实市、县财政出资资金。按照“任务、责任、资金、考核”四到乡的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乡(镇),对完成建设任务通过检查验收合格的,要按照“先建后补”有关要求,兑现第二批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足额兑现到造林主体。五要强化示范引领。继续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景区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线以及江河源头、河流两岸、湖库周围和城镇、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周边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动营造林工作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