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犹豫地将司法公正进行到底

31.10.2014  16:57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依法治国”一时间成为了网络上的焦点词汇。然可想而知,作为一个规模宏大的法治系统工程,依法治国内涵甚为丰富,既有着政府机构的依法行政,也包括公民法制观念的有效提高,更离不开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事实上,司法公正可谓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坚持司法公正甚至已经成为了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

但令人遗憾的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当今社会也确实还存在着司法不公甚至冤假错案现象。最近的一例,就是沸沸扬扬的徐辉案件。当时严某娟被强奸后杀害,次月徐辉作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带走,从此失去自由一直坐冤狱16年,直到最近法院才改判其无罪。若再加上先前的“赵作海案”、“智障人吕天喜抢劫案”,一系列冤假错案都在无形中让司法的公正性蒙羞,使得法律尊严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

毋庸置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也是法治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而现实情况却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往往会对司法活动进行不当干扰。湖南双峰县委、县政府就曾以红头文件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如今《决定》明确表示权力影响司法公正要依法从严追究,这无疑使得公正司法更有底气。

要想实现司法公正,还离不开司法公开。因为没有公开和监督司法独立就难以保证公正,只有让司法暴露在阳光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推动司法真正成为百姓心中的那杆公平秤。此次《决定》就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必能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再通过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

如果说权力干预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话,刑讯逼供就更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元凶。前段时间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警察与“特情”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就曾数次对拒不供述的嫌疑人电击、灌芥末油,最终导致一人死亡。这种刑讯逼供既反映出执法过程的混乱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对此《决定》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手术刀”,要求加强对刑讯逼供的源头预防,这就使得刑讯逼供不但有了“高压线”而且还通上了“”。

由此可见,公正司法已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毫不犹豫地将司法公正进行到底。而司法公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应成为广大司法工作者的底线。总之一句话,唯有让司法远离利益回归法律本身,司法公正的旗帜才会飘扬在神州大地的上空,社会也才有公平正义可言。(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