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以民为本 深化改革砥砺前行—全省民政系统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8.07.2017  09:50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省民政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突出供给侧改革主线,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61元/月和3580元/年、分别增长10%和15%。落实中央和省级民政事业经费预算指标110.9亿元,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取得新成效,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强力推进,筹建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和省养老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构建支撑养老服务业发展平台。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帮扶解困工作进一步深入扎实推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民政工作,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全力推进殡葬、救助站、留守儿童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部分重点、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黎平县九潮镇民罗安居减灾安置点,受灾群众乔迁新居。


实施脱贫攻坚战,强力推进民政精准兜底保障脱贫。

  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更加有效,各地普遍建立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三共同”机制。截至二季度,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06.9万人,较去年底减少33.7万人,支出资金共42.5亿,发放救助粮2405.7万斤。临时救助实现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全覆盖,实施临时救助5.5万户(次),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支出急难救助资金0.3亿元。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医疗救助244.2万人(次)、支出资金4.9亿元。救助供养特困人员10万人,预计支出资金1.8亿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6亿元。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春季攻势”行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留守儿童比去年底减少19.2万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677人次。


   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强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深入实施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完成“减灾云”财政预算评审,“民政云”进入招投标阶段。社会组织、民政项目系统迁入“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平台运行,实现向“云上贵州”APP推送低保数据,45项民生事务可通过网络办理,民政事务办理便民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三级民政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大力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45家单位实现电子政务网正常运转。推动安全移动政务平台和移动办公应用,厅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配备移动办公终端240部,实现在编在岗全员配备移动终端。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精准救助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列入政府大数据应用专项行动第一批示范项目,并通过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所有子项目完成验收,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升级改造。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系统全面投入使用,采集录入留守儿童信息量60.7万余条,为进一步强化关爱救助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开展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可行性研究,着力为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和决策水平提供信息化支撑平台。

贵州民政携手中国电信共同打造“互联网+民政”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强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改革,下放涉外及港澳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限委托贵安新区办理。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慈善法》赋予,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到30项。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双公示”制度。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开展随机抽查76次、574户。按照一个发展目标”(把贵州打造为全国养老基地、世界关注的养老市场)、协调推进“三大板块”(政府兜底保障型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中高端养老)、构建“三大平台”(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投融资平台、养老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平台、“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总体发展思路,协调省有关部门筹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投融资平台、养老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展平台,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完成“大方县困境儿童分类救助试点”和“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国家级试点改革任务。研究起草《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提请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力推进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完成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和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休养员及遗属活动,发放慰问金285.93万元。开展复退军人创业先进典型征集活动,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下拨抚恤补助金74252万元,发放慰问金5342.395万元。开展困难复退军人帮扶督查工作,大力推进落实帮扶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拓宽渠道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完成1978年至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督查及数据采集工作,为妥善解决退役士兵相关遗留问题提供基础支撑。完成2017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集中审核会商移交,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下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2343.23万元。调整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及军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政策。开展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影响稳定矛盾纠纷摸排调研,深入基层实地督查调研和排除矛盾纠纷。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强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大力落实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政策,以奖代补奖励花溪区等“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达标单位”、水城县等“全省和谐社区建设达标单位”等共2500万元。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总结推广西秀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经验。全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达96.4%。成功申报威宁自治县石门乡团结村二组七里冲自然村为国家村民自治试点。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参选率、居民委员会直选率、村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和信访数量实现“三升一降”。稳妥有序推进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省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个。新增社会组织评估和专项审计经费财政预算116.5万元。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设立中共贵州省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力推进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建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市级库6个、县级库35个,以省级库为中心、市州级库为骨干、县级库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日益完善。争取中央防灾减灾专项预算内投资1930万元支持我省12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投入资金1621.7万元实施193个幸福院建设、建成37个。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服务提升整治行动。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部分地方通过可降解骨灰坛、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逝者227名,比上年增加21%。大力落实婚姻、收养登记惠民措施,全面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完善撤县设市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县级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科学有序推进县级行政区划调整。大力宣传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重要意义,强化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撤县设市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审核工作,优化乡(镇)空间布局,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省级监理、验收和乡镇名称重名摸底清理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提高群众生产生活便利性、助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启动湘黔线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与湖南省民政厅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

   医养结合服务,给老年人提供一个有品质的养老生活。


(来源:《贵州日报》2017年7月28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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