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印发通知: 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07.01.2019  23:00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民政部门冬春季节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过渡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切实解决,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冬季期间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省民政厅印发的《2018年全省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民政系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民政服务机构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压实服务机构在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物品、保卫安全、施工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逐一列出隐患问题清单,逐一对账整改销号,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凝冻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记者 刘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