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部署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15.06.2015  13:07

  为全面推进农村村寨和传统村落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6月10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寨和传统村落消防工作的通知》,落实村消防宣传员并给予每月100元补助,采取“五个进一步”措施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社区、村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30户以上连片木质结构房屋村寨实行1名县级领导、1名乡镇领导、1名民警(协警或农村警务助理)和1名村干一对一定点包保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达到农村消防工作有消防组织、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消防队伍、有消防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的“八有”目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积极推进“六改”工作:落实“寨改”,以3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为重点,采取搬迁、重建、改造房屋等措施,逐步改造、消除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落实“水改”,村寨修建1个容量不低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安装消火栓,配备消防设施;落实“电改”,对民房室内电气线路、电源插座进行清理,采取电线穿管保护等;落实“灶改”,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厨房,提升耐火等级;落实“房改”,积极提高房屋耐火等级;落实“路改”,逐步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确保消防车能到达村寨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三是进一步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示范小城镇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因地制宜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建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材,以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村寨在常驻成年人口中建立志愿消防队,配置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并开展演练。

四是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制定村规民约或防火公约,及时进行宣传教育,村委会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1次农村消防宣传活动;村委会每月组织开展以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护教育活动,使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乡村广播站每天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今年内每个村寨至少培养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具体负责消防宣传和鸣锣喊寨工作,所属乡镇要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落实工作报酬。

五是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目前,全州共有兴仁县巴铃镇百卡村卡嘎布依寨、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村、兴义市泥凼镇堵德村、册亨县丫他镇板万村等4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但由于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隐患突显。州政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村民参与、规划先行、统筹指导、保护优先、传承利用、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的原则,注重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性,划拨消防工作专项资金,编制消防规划,根据村落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建筑密度、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等因素优化消防安全布局,重点实施消防“六改”工程,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