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民政部纪检组发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 强化廉洁自律通知

30.12.2016  21:34
              12月27日,驻民政部门纪检组发出《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强化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强化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把握关键节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 一是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廉洁自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礼品;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收受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赌博;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严禁酗酒及酒后驾车。 二是 各单位要严守廉洁纪律。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及实物,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茶话会、联欢会数量;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三是 各单位在“两节”期间尽量采取电话通信等远程联络方式与地方民政部门联系工作。地方民政部门不到部机关作一般性访问和汇报,确有必要到部机关商谈工作的,应按机关有关规定安排接待。绝不接受地方同志宴请,绝不收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坚决杜绝“跑部钱进”现象。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组织要做好“两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对主体责任缺失的党组织和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加强通报曝光力度,违纪问题一经查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