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顺利完成“十二五”以来全省民族宗教资金固定资产调查摸底工作

18.09.2016  18:45

  为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掌握各类民族宗教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省民宗委于4月份启动全省“十二五”以来民族宗教资金固定资产调查摸底工作,对全省各地在“十二五”期间使用民族宗教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日前摸底工作已全面结束。

  经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共安排民族宗教资金6326.1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540项,其中,一般性固定资产1447项,占资产总数的  93.96%,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如民族文化广场、路灯、垃圾场、水渠)、办公(教学)设备及家具、文体用品及服装、生产加工设备、房屋建筑(如陈列室、文化室、博物馆)等;产生经济效益固定资产93项,占资产总数的6.04%,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设备、企业厂房、种植大棚、养殖圈舍。这些固定资产在进一步改善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调查摸底基本全面摸清了我省各类民族宗教资金形成固定资产名称、产权归属,以及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特别是可产生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