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2个民生监督组覆盖贵州全省所有乡镇街道

06.08.2015  12:37

    1482个民生监督组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

    贵州严查百姓身边腐败

    作者:人民日报记者 王方杰 万秀斌 郝迎灿 朱俊杰

     编者按

    近年来,涉及民生资金的 腐败 问题在各地时有发生。对此,2014年,贵州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项目监督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5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贵州严查百姓身边腐败》一文,同期在第二十版整版刊发记者调查《贵州“ 拍蝇 ”》,介绍贵州在这方面破解难题的做法。今日,本报予以全文转载。

    “乌龟有肉藏在肚里。”一年前,贵州省习水县桑木镇大山村村委会换届,还是代课教师的蔡廷国也动了参选的念头,“虽然教书体面,代课工资也比村干部高,但我想村干部不仅有权,还有‘油水’可捞。

    岂料,上任没几天蔡廷国就后悔了:他经手的民生项目、资金,不仅被村民监督委员会穿上“小脚鞋”,还受到民生监督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视”;民生事项必须每家每户公示和签字认可公示的制度,像是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

    县里办的民生监督培训课堂上,警示教育宣传片里腐败村官锃亮的手铐,看得蔡廷国心惊肉跳,“心慌是因为我心里不干净啊!村民选我,不就图我教过书应该知书识礼嘛。不存贪念,干干净净为民干事才是正路。

    一头连着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一头连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惠民政策力度,民生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其中许多是“保命钱”、救济款。而围绕民生这块大“蛋糕”,也可谓“苍蝇”扑面。“从近年巡视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看,很多领域的民生项目和资金存在问题。”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廖建宇说。

    “苍蝇”扑面,却又苦于无人拍打。2014年以前,贵州省40%的乡镇没查办过一件涉及金额5000元以上的案件。那时乡镇纪委工资、办公经费等都由乡镇解决,有些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群团、党建、宣传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倒成了一些乡镇纪委的副业。

    “监督同体”,基层纪委不敢、不会、不愿办案,难题如何破解?在试点基础上,2014年,贵州按照“以市统领、县区管理、乡镇设置”的权力监督框架体系,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项目监督组,确保民生资金花在真正该花、应花的地方,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贵州明确,监督组与乡镇党委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乡镇纪委书记作为监督组副组长,有权对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首先要向监督组组长和上级纪委报告。“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执行职权更独立,这就破解了‘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贵州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璇涛表示。

    而监督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书记或局长兼任,县区纪委可通过监督组直接了解基层情况,由此,“上级监督太远”的难题,也迎刃而解。

    截至6月30日,贵州全省已设立1482个民生监督组,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一年来,各民生监督组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共发现问题15万多个,立案7514件,党政纪处分5944人,移送司法机关907人,涉案金额9.3亿元。

    “我平时疏于监督管理,没有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致使分管领域的多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扶贫项目也未实施好,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7月24日,正安县副县长何祖华提及被问责一事,仍很自责。

    去年12月,正安县有关部门查处一起以虚报面积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件,涉及20名党员干部。在对涉案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的同时,遵义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何祖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民生监督组正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倒逼基层党委、职能部门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促进“两个责任”在贵州落地生根。(原载于《人民日报》2015年8月5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