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四位民警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04.07.2016  22:17

  2016年7月4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田兴堂、陈勇、谢德华、李松陪等四位民警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金华派出所民警田兴堂,自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近两年来,他先后参与各类打击清理整治行动90余次,办理案件80余起,协助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为保一方平安、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8月7日,田兴堂在驾车与同事押解1名违法嫌疑人途中,车辆发生侧翻。危急时刻,为保护战友安全,他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28岁。

  安顺市普定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陈勇,自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先后在派出所、刑侦大队、防暴巡逻警察大队、禁毒大队工作,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陈勇从事禁毒工作以来,先后参与缉毒行动200余次,破获特大毒品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缴获毒品海洛因8700余克,收戒吸毒人员207人,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获个人嘉奖1次。2015年1月11日,陈勇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7岁。

  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谢德华,自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基层一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奋好学、无私奉献。2003年从事经侦工作以来,他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参与侦破经济犯罪案件30余起,调解经济纠纷20余起,给受害人和受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总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获个人嘉奖5次。2015年2月9日,谢德华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0岁。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工作大队民警李松陪,自2011年工作以来,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练就了过硬的侦查办案本领,迅速成为业务骨干,多次化装打入贩毒团伙内部开展工作,先后参与侦破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缴获各类毒品12.4公斤,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5年4月28日,李松陪在参加抓捕毒贩行动过程中中弹负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于5月1日不幸牺牲,年仅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