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贵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15.12.2016  18:11

  商报讯(记者 向淳)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经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更名为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贵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贵州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据了解,贵州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更名后,其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定位更加的精准。

  更名后的职能职责为: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承担省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市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对省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涉外活动实行报告和备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黔活动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