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水务局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惠水”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30.08.2016  21:17

      根据省州县文明委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惠水县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从8月1日开始,多措并举开展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惠水”活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负其责,迅速部署启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河道渠道巡查保洁管理,进一步落实、完善河道渠道巡查保洁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河道渠道巡查保洁到位;进一步抓好河道渠道保洁工作,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对河道渠道中生活垃圾、漂浮物、拦河渔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确保河道环境整洁,河道行洪畅通。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户外广告的综合治理,在责任区内,严厉打击各种乱设,乱贴、乱挂户外广告,野广告、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逾期未整改的各种违法户外广告,野广告及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广告,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其折除。同时,对符合设立的各种户外广告,加强统一规范和精细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彻底到位。助推全县“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严格奖惩,加强宣传。对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和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建立举报属实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五是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整治工作得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警告通报。

 此次“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惠水”活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虽然为期只有一个月,但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总结在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将“文明在行动”大整治大排查工作作为长期化、常态化的工作来抓,要求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内外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局领导小组将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长效化、常态化管控,用最优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让游客在惠水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真正实现满意在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