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国土资源局探索土地整治新功能--服务“三变”改革和助推精准扶贫

22.02.2017  20:42

  2016年以来,水城县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大数据、大扶贫”战略部署,在市、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和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整治与“三变”改革、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服务和助推功能。
   ——把土地整治与服务“三变”改革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
  2016年以来,水城县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把土地整治与“三变改革”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通过在项目区内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整修生产道、田间道)、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沟、蓄水池、引水渠、灌溉设施)和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等,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农村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首先,引导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和农民变股东。 一是 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水城县2010-2015年增加耕地面积2.34万亩,预计可增加土地流转收益1000万元; 二是 可将所增加耕地交回村集体入股流转给农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使土地资源变资产,使农民变股东,农民既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土地收益,也可以通过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分享收益; 三是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增加农业产能,农民在流转土地时,可以增加土地流转收益; 四是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方便群众生产和生活,为农业生产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降低了企业进驻投入成本,在有企业进驻时,村集体可将建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折成一定成本作为资本投入,按股权分享收益。     
  其次,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创收,实现“三得”。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对在建项目请施工单位优先使用贫困户,对准备实施的村民自建项目,在委托书中明确:项目实施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工程用工应优先安排项目区内贫困农户,其次为本村村民,以此来增加贫困农户的劳务收入。项目实施后,当地村民可实现“三得”(得劳务收入、得优质农田、得农田基础设施资产)。
   ——为就地脱贫人口整治优质农田。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服务精准脱贫2016年为10万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国土资耕保函[2016]38号)和《六盘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2016年度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建设计划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六盘水国土资通[2016]77号)文件安排,水城县2016年须为3000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
  水城县国土资源局结合项目实施实际,编制了《水城县土地整治服务精准脱贫2016年为3000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实施方案》,将3000人人均整治1亩优质农田任务落实到了水城县野钟乡常明村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上,实现为就地脱贫人口整治优质农田落实到户、人和地块。项目合计总投资9411.56万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6601万亩,落实为3514贫困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
   ——实施反哺农户项目,带动创业就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水城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反哺农户措施,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土地开发收益中投资入股660万元,在水城县陡箐、蟠龙、顺场、龙场等4个乡(镇)扶持村集体、合作社实施5个反哺农户项目,项目主要种植秋锦梨、葡萄等精品水果。
  项目主要采取“监督者+实施主体+农民+投资者”模式,以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监督人和指导者,通过居(村)委会单独经营、合作社单独经营或联合经营,鼓励农民参与,资金缺口主要由县国土资源局投资解决。项目实施后,一是用工优先安排贫困农户,可增加劳务收入,为解决脱贫创造条件;二是承包农民的土地种植水果,农民每年可得到土地流转收益或折成股权投入后享受股权收益,实现土地资源变资产;三是在签订《水城县农村“三变”改革入股合同书》中约定:县国土资源局投资扶持、项目承担者联合经营、鼓励农户参与,同时,县国土资源局投资的成本收回后,原则上可滚动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即使不直接经营,也占有一定的股权,按股权获得收益,实现资金变股金。
   ——探索村民自建项目、整合部门资金。
  2016年7月,按照省厅和市局按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水城县国土资源局在金盆乡启动3个土地整治(村民自建)项目,水城县国土资源局探索以委托的方式委托给金盆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乡政府成立监督小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人口其次是本村村民。
  在2016年探索的基础上,结合省国土资源厅要求,2017年获批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全部安排村民自建项目,每个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村(居)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施工主体,在整治优质耕地的同时,可为当地贫困人口和群众增收创收,加快脱贫步伐。2017年计划实施32个村民自建项目,预计第一期17个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第二批10个于3月份开工建设,第三批5个于7月份开工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发现,国土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与交通部门的项目有部分建设内容重复。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经向上级请示后,探索按部门资金整合来解决,项目按实际工程投入情况拨付工程款,节余资金将申请用于安排其他土地整治项目。
   ——编制极贫乡营盘乡的专项方案,落实脱贫攻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极贫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我局2017年在营乡将实施13个土地整治助推精准扶贫的“村民自建”项目,总投资约2238万元,其中:588万元为市级切块的新增费安排,1650万元由省级对极贫下乡下达的专项资金。
  首先,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分解,水城县获批2016年第一期资金为2970万元,全部安排于17个村民自建项目,其中营盘乡3个,总投资588万元,占获批资金的19.80%;
  其次,按要求编制营乡整乡推进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省极贫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结合市、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编制了《水城县营盘乡整乡推进土地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体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方案规划建设规模4.2389万亩,总投资5203.96万元,分别于2017-2019年实施。目前,营盘乡已获批省国土资源厅对极贫乡营盘乡的第一个年度土地整治专项费用1650万元(后续将按年度分别下达),经与营盘乡政府对接,安排10个200万元以下的“村民自建”项目,现正在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再次,在“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中,原则上只安排200万元以下的土地整治助推精准扶贫(村民自建)项目,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服务“三变”改革和助推精准扶贫的作用。(水城县国土资源局  吴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