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万山汞都——夜郎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

02.03.2017  13:13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万山汞都——夜郎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批复,万山汞都——夜郎谷风景名胜区东起中华山村,南抵湘黔界,西接桐木董,北至杉树坪,总面积为40平方公里(其中独立景点面积为1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

根据批复,万山汞都——夜郎谷风景名胜区是以万山汞矿遗址及喀斯特峡谷景观为主体,以凉爽气候为特点,以佛教文化为内涵,与森林、奇峰相结合,适宜开展文化体验、风景观光、休闲度假、科研科考、探险探秘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万山汞都——夜郎谷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万山汞都文化景区、夜郎谷峡谷风光景区、老山口林海景区、中华山景区等4个景区和青年湖、三角岩、高楼坪侗族刘氏宗祠、黄道侗族刘氏宗祠等4个独立景点。

(一)万山汞都文化景区。东起夹木槽,西至麻堰塘,南起苦楝冲,北至冷风洞,面积为8.1平方公里。

(二)夜郎谷峡谷风光景区。东起老寨垄,西至陶家冲(湘黔界),南起两河口(湘黔界),北至寄马冲,面积为15.2平方公里。

(三)老山口林海景区。东起假合山,西至桐木董,南起鸡冠洞,北至具六冲,面积为10.6平方公里。

(四)中华山景区。东起邓家寨,西至田家寨,南起金家场,北至沙树坪,面积为5.1平方公里。

(五)青年湖独立景点。面积为0.6平方公里。

(六)三角岩独立景点。面积为0.3平方公里。

(七)高楼坪侗族刘氏宗祠独立景点。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八)黄道侗族刘氏宗祠独立景点。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批复要求当地政府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规划结构、规划布局及专项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同时,做好旅游服务点的规划设计,逐步完善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并加强各景点的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确保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各项设施的体量、风格、色彩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破坏景观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景区土地使用权。

批复还要求当地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民族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砍滥伐、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10185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15000人次以内,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