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抓小农水建管立足“三结合

12.04.2016  17:07

  江口县自2010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以来,不断在探索和创新中推进小农水项目建设,实现了小农水项目建设机制活、成效明、效果好。
    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方面,由项目村建设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投劳筹资、监督管理、收方结算、自评验收等工作。政府监督方面,由县水务部门负责巡回监督检查及指导,对业务进行现场培训,对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工程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实体抽测,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水务局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联挂小组,重点对村级监督管理员进行技术培训,对原材料优劣、施工工序、混凝土配合比全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整体形象。
    跟踪审计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专员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参与到每一个环节,采取“专群结合”,对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由专业施工企业承担,技术性不强、施工难度不大,群众能自主完成的项目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技术指导到位、群众监督到位、跟踪审计到位,确保工程建得起、长受益,努力把“小农水”项目建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阳光操作与公开透明相结合。该县结合县域实际情况,不断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探索建管新模式,切实把国家财政资金用好、用实,把小农水工程建好、把民心工程实施好,项目由村民委员会作业主,由受益群众“一事一议”讨论确定筹资投劳、确定施工队伍、确定项目实施方案等,不可避免的人情网、关系户参与其中,避免个别“外行”挂靠公司充当“内行”实施“小农水”项目,实行“单项报价,总额控制”的竞争性比选方式,在最低报价相同的施工企业中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随机产生施工企业,整个过程由项目村村民委员会主持,县纪检监察、县水务局、乡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报名企业全程参与监督。实现了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施工队伍,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