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水务局强化“五抓”促综治工作上新

09.03.2016  10:00

      近年来,江口水务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五抓”,取得明显成效。

      抓责任制落实。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主任具体抓日常工作。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落实局包股站、股站包职工、职工包家庭成员的“包保”责任制,使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

      抓“平安工程”创建活动。为确保全局职工及家属无一人参加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该局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平安股室”、“平安家庭”等活动。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时刻提高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控能力。

      抓制度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该局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安全楼院治安公约》、《消防安全职责》和《楼院护院工作职责》等制度,公开上墙并严格执行,使该局的综治工作基本实现了由过去的人管人转变为现在的以制度管人,工作开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抓重点防范。把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刑事案件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专人定期对办公大楼、宿舍楼院、物资仓库的输电线路、门窗等进行巡查,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预防发生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资金收支两条线纪律,预防干部职工以身试法,确保干部职工安全。

      抓矛盾排查。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对查出的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信息报送不及时、解决问题不到位、稳控措施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得力的,严格追究责任。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强化了工作责任,几年来,该局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水利行业的稳定,促进全县水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