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二人一审分别领刑

30.08.2014  13:29

    近日,江口县法院对江口安泰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运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凌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赃款2244824.94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至此,本想大捞一笔的两名安徽男子落得了身陷囹圄的下场。

    药业公司购销异常现疑点

    江口县安泰药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在江口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籍人。

    2012年11月,江口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涉农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中药材收购与销售业务异常,短期开票量巨大,不符合当地中药材种植与加工的实际情况,遂决定立案稽查。鉴于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且数额巨大已涉嫌犯罪,江口县国税局将该案移送给江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两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办案。

    专案组采取有效措施,并利用该公司控制人想注销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心理,于2012年11月底将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凌波控制,并搜查了该公司全部办公场所,查封了涉案证据资料。随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运才也于2013年1月15日在重庆市江北机场被警方抓获归案。为挽回国家税收损失,专案组在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后,开展了长达3个月的外出侦查取证工作,足迹遍布安徽、江西、广州、内蒙古等省(区)市,扣押非法所得224万余元。

    虚开发票421份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随着2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及相关涉案资料的查封及证据的固定,该公司的违法犯罪事实暴露无遗:该公司所有业务均为虚构,所有发票均为虚开。经查,李运才和李凌波二人在2012年2月27日以他人名义,在江口县注册成立江口县安泰药业有限公司,运作虚开发票事宜。二人分工明确,在骗取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手续后,共同恶意从事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4月至9月期间,李运才、李凌波找来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安泰药业有限公司名义虚构收购业务,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234份,金额2316.66万元,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88.30万元。同时向安徽、江西、内蒙古、成都、广州等省(区)、市的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7份,开票金额1868.03万元,并按开票金额的2%比例收取费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220余万元,造成上述安徽省本诚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共抵扣税款317.56万元。

    目前,7户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已抵扣的317.56万元税款进行了追缴。(任寰记者寇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