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闯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15.07.2016  18:08

仲夏时节,漫步在梵净山脚下的江口县,处处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眼前的青山绿水似一幅美丽画卷。

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环梵金三角”文化旅游创新区战略部署,立足梵净山资源优势,深入实施“一业带三化、三化促一业”发展战略,做足旅游“文章”,巧打生态牌,闯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2015年,该县地方生产总值达40.1亿元,同比增长12.6%,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338元、6839元。

夯实基础设施,做强生态旅游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作为全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江口来说,坚守“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已成为全县上下的共识。

2014年,江口县作为全省10个取消GDP考核县之一,进一步坚定了走生态立县的信心和决心。

如何围绕生态做旅游?城镇园林化、农旅结合、做足旅游特色产品,该县正在破题。

为不断提升景区竞争力,该县积极实施旅游大项目带动战略,并完成了梵净山索道、佛教文化苑、生态植物园、龙泉圣景国际大酒店、盘溪和黑湾河安置区、莲花广场等工程。同时,以梵净山莲花大道为轴心,先后成功打造了乡村旅游示范点寨沙侗寨、中国土家第一村——云舍。

此外,该县围绕“梵净江口.佛光之城”城市定位,加快推进城镇园林化建设步伐,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投入20多亿元,建成了梵净山公园、市政广场、龙井广场、象狮大道、北门河公园等一批重点市政设施项目。

2013年,江口对县城进行了新一轮的控制性规划,从县城往西南规划了凯德特色产业园区,为产城一体;从县城往北沿太平河方向发展,为景城一体。在县城北部新区区域按照旅游城市的要求,规划为低容积率、低建筑高度、高绿地率的多项旅游设施,以旅游服务设施,以原生态自然景观(河流、山体、植被等)为内容。

2014年,该县先后规划启动了小磨王隧道、燃气工程、县城旧城改造、县城亮化、弱点管网、太平河两岸景观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该县还规划建设闵孝现代高效农业(扶贫)产业园区、江口县现代高效农业(扶贫)茶叶产业示范园区、凯德特色产业园区。

“坚守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全县将精心打造一批景点景区、精心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力争把江口建设成为有高端景点、有感人故事、有内涵发展的让人“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魅力城市,建设成为梵净山旅游的游客集散地和综合服务区。”江口县委书记袁刚说。

随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梵净山为龙头的旅游业蓬勃发展。2015年,该县接待游客54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45.2亿元,全县酒店、宾馆、农家乐达344家,直接带动旅游从业人员2万人。

  向生态保护亮剑,促人与自然和谐

自从巡回法庭到闵孝镇公开审判盗伐林木一案后,村民们受到教育,如今,乱砍乱伐的现象没有了,村民们保护生态的意识增强了。”江口县闵孝镇鱼良溪村村支书说。

2013年5月7日,在该县闵孝镇广场上挤满了来自周边村组的群众,广场中央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在公开审理该镇村民曾某盗伐林木一案,这是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的第一起刑事诉讼案件,也是该县保护生态工作的缩影。

经过现场庭审,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他人林木,林木蓄积数量较大,并依法判处曾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1年08月04日,江口县林业局将曾某某盗伐林木一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分局。经审查,于同年08月22日立案侦查。2012年6月20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取保候审。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于2011年07月30日,指使杨国某用油锯盗伐林木马尾松5棵,被杨光某现场抓获。经聘请江口县林业局工程师对涉案木材进行鉴定,涉案活立木蓄积为:4.7087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擅自盗伐他人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盗伐林木罪。

2013年6月14日,该县同样在怒溪镇依法公开审理了该镇村民杨昌坤、何军滥伐林木案、张跃富盗伐林木案。仅2013年,该县森林公安分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9起,其中:涉林刑事案件29起,公安行政案件8起,林业行政案件12起,查处率100%。

近年来,该县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贵州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大力实施荒山造林和“通道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营造林2.8万亩、石漠化治理2.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万亩以上,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建立健全了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了环境监管及执法力度。并深入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和“六个严禁”森林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格落实全面禁伐和闵孝河、太平河全面禁渔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要求,严格划定了生态环境质量红线。特别是在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江口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配套制定了如《江口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江口县商品材禁伐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严格的考评体系和惩罚措施。

2016年,该县制定了《江口县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案件办理考核奖励办法》和《江口县森林资源保护举报奖励办法》,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联合下了《关于保护生态严肃查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通知》。2016年上半年,全县共完成案件122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2起失火案,3起滥伐林木案,1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起盗伐林木案),行政案件115起。

截止2015年底,全县林地面积146345.75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8.31%;森林面积129716.18公顷,非林地上的森林786.59公顷,四旁树折算占地森林面积932.9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9.46%,较2010年提高7.93个百分点。

天蓝水碧,空气清新。如今,森林覆盖率高,空气负氧离子含量高,号称“天然氧吧”的江口县成为无数游子洗涤心灵的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