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隐形黑手” 河北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24.11.2015  21:38

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11月23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从2015年11月开始至2016年11月结束,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此次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收集整理线索,集中查办、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今年4月省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专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8件415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69件126人。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检察机关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重点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污染饮用水水源等犯罪将被严打

活动期间,将重点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气体,跨区域非法运输、倾倒有毒物质,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处置化工废水,以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多发性刑事犯罪。

此外,还将深挖生态环境监管领域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打击为犯罪分子或不法企业充当“保护伞”,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玩忽职守环境监管失职,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贪污、挪用、私分、截留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犯罪。

河北上半年审结生态环境类案件720余件

7月9日,河北全省法院集中宣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6件,涉及沧州、邯郸、邢台、廊坊、张家口、唐山、石家庄、保定等8个地市。犯罪行为主要是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有毒废水,非法排放、倾倒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等。

今年上半年,河北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案件320余件,判处530余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70余件,判处270余人,比去年全年审结的此类案件110件还多出60余件。各地法院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

上半年,河北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0余件,审结土地、地矿、林业、草原、环保等行政案件300余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热评:检察机关斩断破坏生态环境“隐形黑手

河流被污染、树木被盗伐、珍稀动物被猎杀……一旦发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事件,人们第一反应往往是尽快将直接肇事者绳之以法。但是,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另一只“隐形黑手”——环境监管背后的职务犯罪,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在回应百姓关切方面,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破坏后果严重、人民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部署开展的专项工作是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最强有力的抓手。

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任重道远。反贪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主动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从相关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深挖线索,从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环节入手主动排查线索,进一步织密线索收集网络,并通过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案件线索的发现、移送、通报等工作,确保每一起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都得到严肃查处。同时,对重大典型案件和问题突出的行业,及时进行类案或阶段性情况分析,深入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设性工作建议,从源头上遏制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