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借力信息技术给涉案财物"上保险"

17.11.2014  01:03

  正义网电(记者  高传伟 通讯员  王天润 任为民)“尊敬的客户,您尾号6798的账户10月9日10时21分转账收入人民币98000.00元,活期余额……”近日,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员徐方收到这条手机短信后,立即将此笔涉案款项的进账情况在台账上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导入涉案财物专用管理系统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原来,该院为涉案款项设立了专用账户,并开通了与涉案财物管理员手机相连接的短信提示。涉案款项专用账户每一笔进账出账,涉案财物管理员都要做详细登记,每月25日,徐方还要将进出账记录与各部门开具的法律文书一一核对。 

  今年以来,为实现涉案款物的信息化管理,南召县检察院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探索建立涉案财物管理新模式。该院出台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涉案财物管理操作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员工作职责》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图》等文件,细化了操作规范。另外,该院还建设了专门的涉案赃证物保管室,并在保管室里配置了计算机、高拍仪、无线扫描枪等工作设备以及保险柜、防消磁柜等专业保管设备,确保贵重物品、小件物品、易变质灭失物品能够长期安全保存。 

  在加强涉案赃证物保管场所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该院还研制开发了专用管理系统软件,开通了涉案款项专用账户短信提示业务。管理员能够看到涉案款项专用账户每一笔进账出账,确保了对涉案款项的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该院严格做好涉案财物“审查、入库、出库、处理”四个节点管控,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内部自侦部门移交的涉案财物,案件管理部门在审查确认后,都要逐一认真核对并拍照,然后在涉案物品上贴上条形码,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和统一应用系统内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对于入库的涉案财物,采用集中管理、分类存放、定期核查的办法,做好日常维护,以保证涉案财物受理无遗漏,入库无差错。 

  截至目前,该院已录入系统涉案财物46案273件,同时结合案件受理审查追缴涉案财物8案12件,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查询和领取随案物品37次,未发生一起因赃证物扣押问题引发的当事人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