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河(湖)长制2019年度“一河一考”考核结果

13.09.2020  15:41

  今年上半年,省湖长制办公室组织32家省级责任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复核等方式对全省9个市州开展了贵州省河(湖)长制2019年度工作“一市一考”[省级总河(湖)长对市(自治州)级总河(湖)长进行考核]、“一河一考”[省级河(湖)长对市(自治州)级河(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已报省副总河(湖)长审定同意。

  一、“一市一考”开展情况。按照《贵州省河(湖)长制2019年度工作“一市一考”考核评分细则》,从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基础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工作评价、“一河一考”考核结果、加减分项等十三个方面,对各市(州)进行了“一市一考”。黔西南州高度重视,各项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开展,创新河湖治理,将河(湖)长制纳入州委州政府督查督办、考核问责和州纪委州监委的监督范围,督促各级河(湖)长各级责任单位积极履职,最终以97.59分排名第一;六盘水市在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清四乱”、县城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中进展缓慢,最终以83.44分排名最末。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有黔西南州、黔南州、毕节市、铜仁市、遵义市、贵阳市、安顺市,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有黔东南州、六盘水市。

  二、“一河一考”开展情况。按照《贵州省河(湖)长制2019年度工作“一河一考”考核评分细则》,从河(湖)长履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一河一策”方案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情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四个大方面,对全省设省级河(湖)长的32条河流及草海共53个河段(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差异化考核。各省级河(湖)长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抓研究、抓部署、抓落实,积极履行省河(湖)长职责,督促下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河湖水质不断提升、面貌不断改善,考核结果均达到优秀等次。

[责任编辑: 刘菲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