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河省级河长刘晓凯组织召开 “河长制”推进工作专题会

13.06.2017  17:06

6月12日,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瓮安河省级河长刘晓凯在贵阳组织召开推进瓮安河“河长制”工作专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安排部署“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暨瓮安河“6.18生态日”活动。会议由瓮安河省级责任单位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惠明主持。

专题会上,观看了瓮安河综合治理专题汇报片,刘晓凯详细听取了近年来瓮安县流域有关工矿企业、城市生活用水、农业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并就瓮安河流域现状、河段生态环境保护、防治重点等相关问题,与参会专家进行了交流。

刘晓凯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紧密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

刘晓凯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在思想上、行动上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各级河长、责任单位、河长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方案》的总要求,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有针对性地分析瓮安河流域涉及到每条河流现状,排查出问题的,要逐项制定治理措施,分解事项,列出整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逐条逐项解决,切实落实“河长制”的各项要求。

刘晓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推行瓮安河“河长制”的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要充分结合瓮安河责任主体职责,统筹做好瓮安河“6.18生态日”分会场活动准备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瓮安河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瓮安河州、县两级河长及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