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加强民族自治促进经济发展

04.01.2015  20:07

  自《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过后,沿河自治县历届县委、县政府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扣民族区域自治主题,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谋划民族工作,用发展的举措促进民族团结,用发展的成果巩固民族关系,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发展、和谐相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该县上下始终坚持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均实现了超常规。全县生产总值由1987年的9868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58.96亿元,财政总收入由3646万元增加到7.2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710万元增加到109.37亿元。全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打造了生态畜牧业、生态茶叶、生态烤烟、生态果蔬四大农业品牌,一批致富产业、观光农业园区相继建成。

  全县上下攻坚克难,挖山造地,填沟建园,建成了省级经济发放区、淇滩循环经济工业区和官舟山羊科技工业区,为承接产业转移搭建了平台,能源工业、重化工业、建材产业、农特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一批规模企业投产达效。

  依托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了乌江山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乌江山峡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文物保护重点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土家山歌之乡五张名片,叫响“画廊乌江•山歌沿河”品牌。

  按照“1+3”城镇群空间布局,加快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县城建成区面积由1987年的5.89平方公里增加到17.6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由3.21万人增加到19.27万人,城镇化率由7.2%提高到29.2%。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一批移民安置型、生态旅游型、商贸集散型小城镇相继建成,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土家民居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扎实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根本改变。

  扎实推进水利体制、林权制度、土地管理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户籍制度改革、财税金融改革、产权变资本的进程。深化行政管理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着力打造最适宜投资兴业的发展高地。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把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到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48元。

  该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以充分彰显民族地方特色,将民族区域自治权作为民族立法的核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沿河政治、经济、文化的实际,按照“两体现一彰显”立法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地服务自治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