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兴善、助力脱贫”大型慈善宣传活动将于9月1日在贵阳举办

26.08.2016  22:05

图 本刊记者 宋磊

8月26日,贵州省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在文创园省级发布厅举行。据了解,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对于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奋力,意义十分重大。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100多亿元,受益群众1000多万人次。目前,全省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团体发展到46家,注册登记慈善基金会32家,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00个;全省9个市州均建立慈善总会,53个县(市、区)成立慈善会,有536个乡镇建立慈善工作站;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爱心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的慈善组织网络,并逐渐向支持教育文化、科技环保、体育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自2014年开始,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联合举办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三年累计接收捐赠和达成捐赠协议共12.68亿元。“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实施大扶贫作为两项战略行动之首,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将为扶贫开发工作“补短板”、“兜底线”、“救急难”,为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当天,省民政厅、省文明办将在贵阳市筑城广场举办“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文艺表演、有奖问答、沙画表演、爱心棒传递、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慈善法。9月5日“中华慈善日”当天,还将举办“温暖贵州·慈善之夜”综合性文艺晚会,并在晚会现场举行现场募捐,邀请专家重点解读和通俗阐释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普及法律。

(编辑 虞思滔)

 

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女士(中)、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先生(右二)、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先生(左二)、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先生(右一)、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左一)出席本次发布会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介绍《慈善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在会上指出,贵州省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点到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渐向支持教育、科技、环保、体育、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为规范我省慈善组织活动有序运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参与贵州大扶贫战略行动提供法治保障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说,随着《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慈善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二是将慈善组织培育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是着力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

 

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主持

 

参会记者认真记录发布会有关内容

 

 

 

 

 

 

 

 

 

 

 

(责任编辑 谭淑元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