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赴黔南州召开“一规定、两办法”修订工作东部片区论证会

19.05.2017  16:3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于今年启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规定、两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广泛听取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建议,做好“一规定、两办法”的修订工作,5月17日,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肖祖才率起草组赴黔南州就“一规定、两办法”修订工作召开东部片区市州、县法制机构负责人论证会,充分听取市州县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建议。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政府法制机构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及所属县(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等共20余人参加了论证会。

肖祖才巡视员首先介绍了此次调研的背景和目的,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充分交流,建言献策。鞠霓处长简要介绍了修订工作的进展和下一步打算,提出修订应厘清的主要问题请大家展开讨论。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执法监督范围、执法监督的程序和方式、执法监督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执法证的管理、执法培训以及建立执法监督平台等问题深入讨论,参会同志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发言。

最后,肖祖才巡视员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对与会同志的积极发言做了肯定,会后将对大家的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抓紧修订完善“一规定、两办法”,使其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黔南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