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年会(2017)在贵州省贵定县召开

28.10.2017  23:26

10月28日,“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年会(2017)”在贵州省贵定县召开。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中共贵定县委、县政府承办。

开幕式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大华研究员主持,中共贵定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丽芳致欢迎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研究员致辞,他指出,这次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召开全国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会,是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会议。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治军受州委书记唐德智的委托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黔南州依法治州工作出台了一批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制规立矩;司法改革各项政策落地生根,法院系统完成了精准、严格、彻底、动态的员额制改革,形成了新型审判团队、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强化监督制约等责任制。希望黔南州的改革措施能为各位专家学者提供有益参考。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畅所欲言,多为黔南州依法治州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传经送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孙潮同志讲话,认为新时代呼唤新法学,法学研究要加强大数据思维,积极开展实证研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长级)李豫贵,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涛,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原巡视员高煜明,贵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凌毅,县政协主席韦明刚,以及司法、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法律界等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出席。

总论坛的主题为全面依法治国中“实证法学研究与法治评估的基础理论”和“实证法学研究、法治评估的方法创新”,分别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主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腾宏庆教授等作了主题发言,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屈茂辉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左卫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欣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峰等作了点评;下午分两个分论坛,与会学者分别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地方政治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与法治评估”、“地方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创新”、“司法改革、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司法公开、司法公信的量化评估”、“司法改革、司法公信的实现路径”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在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必将为进一步推动实证法学和法治评估的繁荣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作了会议总结,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致辞。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等社科院系统代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云南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系统代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律界代表以及《人民日报》《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法制日报》《法制生活报》等媒体记者约200多人参加研讨会。

省社科院参与主办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民族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暨第七届法律人类学高级论坛顺利召开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民族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暨第七届法律人类学高级论坛是2017年11月11日―12日在武汉中南民族大学召开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的专题会议之一,参会代表11日上午参加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的开幕式和大会主旨报告,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