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一代法律人的“八件事” 邹碧华书信博客摘编

26.02.2015  05:02

无图说

最近,发现在微博上关注的律师朋友与法官们相互之间颇有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出,无论是法官对律师还是律师对法官,彼此在理解、沟通或尊重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从法官的角度看,产生问题的主观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少数法官在职业认知上出现了误区,忘记了自己作为中立裁判者或公正守护神的角色,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意识。

其次,职权主义思想过重。包青天、狄仁杰等等超职权主义的断案精英,在我们的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甚至形成偶像崇拜。

再次,部分法官在基本沟通技能和庭审技能方面存在缺陷。

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治理,将会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巨大伤害。法官与律师之间互相不尊重,会破坏法治的根基——信任,司法的公信力无从谈起。鉴于法官在与律师关系的构建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法官应当把建立社会信任作为自己的使命。

首先,法官应当不断提升人格,完善职业素养。法官应当具备包容、超越、谦和、关怀等基本素质,应当具有清醒的职业认知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法官在法庭上并无私利,亦不应带有成见,法官没有必要非要将某人定罪或者非要让某一方当事人败诉,法官只需保持开放的心态,认真聆听双方的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双方的对抗过程逐步接近案件事实,直到作出公正的判断。

其次,法官应当在具体的言行举止上让外界感受到自己的公正(即表现公正)。

再次,法官应当确立法律共同体的理念,以尊重律师为己任。司法公正是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任务,法官应当视律师为职业助手。律师通过充分地揭示案件的事实、证据及其之间的联系,协助法官发现关键的事实或真理,帮助法官作出正确判断。

再其次,法官还应当注重学习一些心理学基本技术,应对自我情绪有清醒的认知,应当形成“空杯”心态。

最后,职业技能的提升对于法官也至关重要。《交叉询问的艺术》、《法庭语言技术》等著作,值得一读。还有一些影视作品,诸如《费城》、《杀死一只知更鸟》等,也提供了一些法庭技能。

(摘自邹碧华博客“庭前独角兽”,有删节)

2012年8月13日

■谈管理

从日本问路想到的

上次到日本神户,有机会去逛了逛百货商场。我们逛的这家商场规模较大,每个楼面的面积都很大,区域也较多。置身其中,非常容易转向。因为找不到皮具区域,就去咨询台问问。咨询台里坐着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妇女。她一听到我的问题,马上就从旁边取出一张商场地图。她首先指着地图告诉我当前所站的位置,用笔圈了出来,然后告诉我要去的地方在哪里,也用笔圈了出来,之后用笔把两个点之间的路线连起来,再用手为我指出出发的方向和第一个转弯处,最后问我是不是搞清楚了。在她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些惊讶,她怎么会说得那么详细具体?我又来到了另外一个楼层,同样也问了次路。没想到这次得到的结果与上次几乎完全相同。后来在大阪等地的大商场,也有意识地问了问路,结果基本相似。

这次在日本商场问路的经历,给我的启示是很大的。我所在的法院完全可以借鉴日本的管理方法。例如,长期以来,我们法院的立案接待窗口一直是投诉比较集中的地方。有的投诉我们的接待法官没有一次性地告知其应补齐的起诉材料,致其来回折腾。有的投诉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解释。还有的投诉法官的诉讼指导没有说清楚,等等。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投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缺乏具体行为标准。日本商场中的统一化具体服务标准的方法,完全可以在我们法院中推行。比如,我们可以制定立案审查要件清单、立案补充材料告知清单、诉讼告知事项、管辖权审查要点等具体标准,把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都固定下来。我们可以通过推行这些标准,提高我们的立案接待水平和其它方面的工作水平。值得欣慰的是,经过我的提议,我们法院已经决定把制定统一的具体标准作为明年提高窗口管理水平的一项工作。

如此,我们可以在一个方面把司法为民这句口号转化为具体行动。

(摘自邹碧华博客“庭前独角兽”,有删节)

2012年4月14日

共同保护我们的家

——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

尊敬的干警家属:

您好!

前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某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办23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先后36次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同时受到开除公职和党籍处分。又一名法官倒在了金钱面前,又一个家庭濒临瓦解!这也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反腐败警钟!

如何来保护、保证我们这支队伍不出问题呢?这是每个院长都在思考的问题。诚然,党组和作为一院之长的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要保护好每一位干警,仅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家庭的配合,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保护,更需要借助家庭的力量。家属是干警“八小时之外”最好的“守护神”。古人云,“妻贤夫祸少”、“家和万事兴”。所以,我恳请您做一名“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我们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职责,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家。

为此,希望每位家属对干警的日常行为多给予关心、监督,做到“八个‘问清’、八个‘坚决不’”:收入反常时问清来源,不该得的坚决不得;带回高档礼品时问清是谁送的,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有人上门送礼时问清原因,不该收的坚决不收;有人请客吃饭时问清原因,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外出旅游时问清同行者,不该同行的坚决不同行;借物时问清对象,不该借的坚决不借; 到娱乐场所消费时问清是否正当,不该去的坚决不去;结交朋友时问清底细,不该交的坚决不交。

一个廉洁勤政的干部令人尊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令人羡慕,为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为了守护家的宁静和欢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干警,让我们每个干警的家庭都能成为一辈子温馨的幸福港湾!

最后,我谨代表院党组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您长期以来对长宁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此致敬礼!

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邹碧华

2010年5月20日

■谈人生

做好法官定要用心

洁身自好不带私利

2010年6月,邹碧华给夏关根等三位他的硕士毕业生发了一条长长的短信,提出了8点建议。邹碧华去世后,其中一名学生找出了这条短信。抄录如下:

第一件事情,尽快适应社会,趁现在有时间抓紧阅读卡耐基的《人性的优点》和《人性的弱点》,其中有大量的人际关系沟通技巧,只要你们细细品味,我相信将会一生受益。

第二件事情,多向实践学习。

到单位后,你们会发现自己学过的专业知识好像都派不上用场,不要急,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转化过程。这个转化过程需要你们有意识地多下功夫。

第三件事情,不怕吃亏,不计较名利,吃亏是福,并且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

第四件事情,一定要讲求效率。

什么叫效率?效率就是在自己能力范围的第一时间内就把事情做完。你们要养成记工作清单的习惯和日事日清的职业习惯,当天事情当天毕。

第五件事情,一定要用心。

比如,做法官,要处理一起案件,就必须得把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都弄清楚,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做律师,一定要把案情吃透,该做的调查一定要查了以后再说,决不凭感觉,写的意见书或代理词一定要把思路理过以后再理,直至自己都觉得非常严密。

第六件事情,专业上一定要不断学习。

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把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一定要把这个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楚,养成勤看勤研究勤写的好习惯,为法学昌荣作贡献。日积月累,必成大器。

第七件事情,保持洁身自好。

你们有的人进入的是权力领域,今后会有很多人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找到你们,你们一定要耐心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但决不可把私利带入其中,否则会有违司法良心。

第八件事情,从现在开始记住,你们将是中国新一代法律人,时代赋予你们的使命就是让你们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官或律师,中国法治的进步在期待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