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部署会召开

20.07.2017  11:15

6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收到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督察的通知后,省政府法制办立即向省领导汇报,并商请省委法治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印发了做好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下称《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6月12日,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部署会,各市、州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省直管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省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近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登富同志主持。省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唐林主任因另有公务,委托李兵和林登富同志把这次会议开好。会上,林登富同志传达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督察通知全文。

李兵同志从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全面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性、高度重视抓好建设法治政府改革任务落实的重大意义、统筹推进《纲要》《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四个方面分析了大力推进《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围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10项督查内容以及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明确规定2017年年底要完成的系列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指出了各项督查内容的重要性,开展自查自评的必要性,并就各项督查内容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怎样开展工作、要取得什么样的成效作了明确的安排;对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介绍了6月5日陪同唐林主任向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同志汇报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对贵州政府法制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李兵同志强调,对《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 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本部门任务进展及成效,创新经验及做法。对及时启动、扎实开展相关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好创新经验的出发点,主要做法和成效,典型事例,要有数据,要有分析。 二是 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在自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要不要遮掩、不要避讳,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找准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主要的着力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细化整改措施,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实效,为进一步做好各项改革举措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 按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督察通知要求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要对照国务院法制办督察通知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总结要报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四是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联合督察。省委法治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府法制办将在各地区各部门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督察要求,组成联合督查组,选择部分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实地督察的对象,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

李兵同志要求,各参会同志回去以后, 一是 要及时向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国务院法制办的督察通知和省委法治办、省政府法制办的督察通知以及本次会议精神和内容。 二是 将中央通知、省里的通知和本次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所辖的县(市、区、特区),层层传达下去,要传达到县区政府和政府的各个部门。并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下一步加强工作的举措,明确完成时限。 三是 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书记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聚焦亲力亲为抓改革,聚焦担当作为抓改革,聚焦落地见效抓改革,聚焦重点试点抓改革,聚焦统筹安排抓改革,认真谋划推进各项改革试点,驰而不息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廖常俊供稿/龙景煊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