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支持帮助“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印发实施

19.09.2016  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支持帮助“法治毕节”创建各项工作,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厅结合半年来工作推进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对2016年2月印发的《贵州省民政厅支持帮助“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经我厅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厅支持帮助“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该方案修订稿认真贯彻了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体现问题导向,包含了创建任务、牵头领导、责任主体、推进举措、完成时限、成果形式等具体内容,并将创建有关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处(室、局),纳入2016年度厅机关对处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要求各有关处(室、局)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