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司法改革全覆盖 拿到员额法官证才能庭上断案

06.05.2016  10:34

新任命的144名员额制法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5月5日下午16时,贵州省第二批试点法院首批员额制法官颁证暨宣誓仪式举行,来自六盘水市、安顺平坝区、织金县、铜仁碧江区、兴义市5个试点法院新任命的144名员额制法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至此,贵州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覆盖了全省9个市(州),各级法院共有243人被任命为员额制法官并获得“员额法官证”。

    记者从贵州省高院了解到,这144名法官从年龄结构上看,平均41.6岁,51岁以上16人,占11.11%;36至50岁91人,占63.2%;35岁以下37人,占25.69%。从学历结构上看,141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7.92%,其中研究生24人,占16.67%。

    当天被任命为员额制法官,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铁军表示,身为额制法官的一员,他深感使命光荣,更深知责任重大,必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自己的职业尊荣,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员额制法官

    法官员额制是指在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内,根据审判工作量、辖区人口、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官员额数,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遴选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

    据介绍,实行法官员额制有诸多好处:首先,员额制法官是经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政治素质;其次,法官员额制度是和分工精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且相互衔接,审判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审判运作更加有序;其三,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建立起了一条隔离带,法官一般不能在开庭前与当事人接触,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由法官助理来完成,而法官助理不能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有利于法官中立、超然地行使审判权,有助于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实行法官员额制,法官将成为法院工作的中心,法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必定会被逐渐弱化。法院院长、庭长的主要工作将从繁重的行政工作中解放出来,被选任为法官的工作重心将会放在案件的审理上,没有被选任的做为法官助理,工作重心则转向为法官提供司法服务。

    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的数量减少、待遇提高、职业尊荣感增强,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法官的工作量也会随之增加,办案责任加大,势必增加法官危机意识,迫使其持续“充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法官助理作为法官的助手,必然会受到法官“正能量”的熏陶,积极进取,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力争达到员额法官的条件。如此在法院内部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法官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记者 左春林)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