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件304人!贵州省法院集中审理一批涉黑涉恶案

09.11.2019  19:41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贵州省开展“回头看”以来,全省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36件涉黑涉恶案件,涉及人数达304人。

  据了解,这批涉黑涉恶案件中:审结的涉黑案件共4件80人,其中包括关岭县法院审理的胡某阳等38人涉黑案,清镇市法院审理的张某祥等17人涉黑案,碧江区法院审理的祁某等11人“套路贷”涉黑案等;审结的涉恶案件共29件221人,其中包括剑河县法院审理的李某某等7人涉恶案,红花岗区法院审理的“欧亚医院”涉恶案,贵阳市中院审理的肖某等8人涉恶案,兴义市法院审理的钟某等18人涉恶案,碧江区法院审理的黄某友等9人涉恶案,石阡县法院审理的彭某礼等38人涉恶案,凤冈县法院审理的任某等9人涉恶案等。此外,南明区法院审结两起“保护伞”案件;印江县法院审结一起“保护伞”案件。

  据介绍,为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省法院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作为“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如仁怀市法院近日对已生效的刘某勇等15人涉黑案进行了强制执行,通过对案件财产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截至10月28日,共划拨账户资金1048.5余万元,查封了两栋别墅、6套房产、9辆汽车。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记者 李强)

[责任编辑: 吴雨 谢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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