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印发实施《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清水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

13.06.2017  00:36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省环保厅下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水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启动实施《乌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清水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明确乌江流域、清水流域各市(州)人民政府作为方案实施责任主体,要制定实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按计划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确保到2020年流域内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浓度明显下降,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